项目概况
沈阳市总工会采购大型普通客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51295
项目名称:沈阳市总工会采购大型普通客车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总工会采购1辆大型普通客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8月26日16时30分,(工作时间每天0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4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9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如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部门、选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总工会提起投诉,由市总工会财务部受理投诉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总工会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30号
联系方式:024-22852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077、22503148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话:024-22503077、2250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