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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 培育文明风尚——沈阳市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3-25

按照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市文明办、市创城办联合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等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根据《方案》,全市各行业、单位、窗口将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大力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推荐和宣传活动,持续打造 “感动沈阳人物”“身边好人”“最美沈阳人”等宣传品牌,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营造崇德向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行业将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操守。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开展 “文明有礼沈阳人”行动,以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观影观演观赛、文明祭扫、文明用网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 “全民阅读”等活动,培育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推进书香单位建设。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提供优质生产经营服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行业、单位内部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窗口、文明科室等评比,以及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学雷锋服务窗口等评选,激活基层创建 “细胞”。树立行业新风,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创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深入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效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开展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政务服务优化行动、投诉办结满意行动、服务技能比武行动、服务典型选树行动,努力打造学雷锋优质服务窗口。

倡导诚信守法。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推动各行各业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抓好志愿服务,聚焦各类节庆活动、体育赛事、综合性会议、展览论坛、考试竞赛、文艺演出,提供会务协助、交通指引、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应急救护等,传递沈阳城市温度。推进窗口行业学雷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服务。推动创建单位与各地区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行实名结对共建,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实践水平同步提升。

来源:《沈阳日报》(2024年03月23日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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