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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工办发〔2024〕5号(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市工会建会入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26

沈工办发20245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

市工会建会入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通过不断扩大组织覆盖更好地落实工作覆盖,最大限度地把更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现将《2024年度全市工会建会入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先服务职工再发展会员,先服务覆盖再推动组织覆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建会入会工作有新突破、有新发展。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4125


2024年度全市工会建会入会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两个覆盖,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要求,落实全总《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总“三走进”的工作部署,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更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工会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助推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展现工会组织在沈阳振兴突破任务中的担当作为,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要有工会组织,坚持依靠职工、依法建会,聚焦重点,攻坚克难,推进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不断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底数清晰精准。借助经济普查数据,对本区域内企事业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排查,实现已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建会条件要求的各类法人单位)排查率达到100%

(二)组织持续扩面。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稳定在80%以上,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织基本覆盖,100人以上企业工会建会率不低于90%;以职工25人以上非公企业为重点,带动小微企业能建尽建,非公企业工会动态组建率达到并稳定在80%以上;100人以上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以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且具备建会条件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社会组织为重点,建会率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会实现全覆盖。

(三)会员持续增长。年底前,全市新增会员总数不少于10万人,具体测算方式为各区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数据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与202412月各区县(市)会员实名制系统中会员数差额的30%(见附件1)。其中,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入会率须达到各区县(市)实名制系统会员数的7.1%,全市实现货车司机等4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增不少于3万人。

三、主要措施

开展“四步五建”工会组织覆盖行动,探索通过“服务﹢入会﹢引领﹢建会”的四步建会入会工作法,深入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区域建、联合建”模式,有效破解建会入会难点,提高建会质量。

(一)持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在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商联、网信办、人社局、交通局、商务局、邮政局、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数据和工作支持的基础上,借助“三走进”大走访工作有利契机,各区县(市)要建立党组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建会工作包干包片制度,深入一线,对未建会企业走访到位、对建会政策解释到位、对建会措施制定到位。要充分调动区域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积极性,与年度考核挂钩,全力破解建会入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二)大力开展宣传推介。走进人员密集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特色小镇、农民工聚集地等,通过发放建会入会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宣传工会组织的好处、会员的权利义务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宣讲,让更多的职工知晓工会、了解工会,提高职工主动入会意识。各区县(市)集中开展建会入会专项宣传推介全年不少于6次。

(三)夯实流动促入会品牌。聚焦全总重点关注的四类新业态劳动者,持续探索适宜推进新业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流动促入会”沈阳特色服务品牌,进一步将“流动运动会”“流动平安小课堂”等“流动促入会”工作推向纵深,由铁西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试点探索“走进货车司机——流动体检进物流园区”工作方式;鼓励各区县(市)在物流园区、商圈、户外劳动者站点等新就业群体聚集地设立流动入会申请点,手把手教、面对面建,便捷职工入会;借助工会权益保障部门开展的“新就业群体万人体检项目”,将未入会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当中。

(四)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各区县(市)工会要依托全总社会组织数据库,切实摸清本区域内社会组织的数量分布、运营状态、职工人数和工会组建等情况。对已经建会的社会组织,及时在数据库中录入完善信息,尚未建会的社会组织,分析未建会原因、分解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社会组织规模结构、人员构成等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行业覆盖、区域兜底等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各区县(市)应与同级民政部门共同推动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工会联合会,解决规模较小的社会组织建会入会难题。

(五)发挥党建优势带动工建。借助市委组织部深入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重点产业集群推进会议关于“坚持新老并举抓产业、抓项目、抓企业、抓园区”的有利契机,推行“五同步工作法”,即项目落地同步开展工建工作宣传、项目开工同步指导筹建工会组织、招录员工同步发展工会会员、企业经营投产同步指导建立工会组织或明确工建联络员、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同步开展工建工作指导,前置谋划工建工作。在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在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先行进行工会组织覆盖,为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发挥工会组织应有作用。

(六)用优质服务促进入会工作。各区县(市)总工会要发挥好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享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站点等为代表的工会阵地优势作用,通过提高服务手段、加大服务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增强他们知晓工会、了解工会的认同感和主动加入工会的愿望。

(七)创新工作方式推进组织覆盖。深化百人以上互联网企业建会成果,推进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建会扩面提质。加强与平台企业工会协同,共同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培育一批示范性的乡镇(街道)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发挥新业态工会联合会直接发展会员的重要作用, 吸收零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推行“扫码”入会、集体登记入会、流动窗口入会、职工沟通会现场入会等方式,畅通入会通道。

(八)做好实名制系统维护和基础资料留存工作。持续做好区域内基层工会实名制系统数据录入、转接、删除等动态维护工作,对系统内退休会员,将信息修改为“退休”;下岗和离职会员,将信息及时转移至新用工单位或所在社区(村)联合工会;死亡会员信息及时删除。要确保会员在知情的前提下录入实名制系统,系统内会员来源真实、人群精准、信息安全。同时,要严格做好基层工会组建、换届等基础资料管理留存,避免出现档案损毁、遗失等情况,要分批分类对纸质档案进行信息化处理,逐步提高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跟踪落实。市总工会每周提示各区县(市)建会入会实时数据,对建会入会工作安排部署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年底以信函方式向区县(市)同级党委进行通报表扬,并附《全市建会入会工作年度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通报》。

(二)政策支持。各区县(市)总工会应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宣传推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享职工之家建设、提质升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等。

各区县(市)总工会可继续对202411-20241231日辖区内新建立的基层工会、基层联合工会给予新建工会组织运转启动补贴经费,用于刻制工会印章,开设账户,制作工会组织牌匾,工会主席及工会工作人员证件,制作工会组织架构、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宣传板(栏),建设带有鲜明工会标识的工会活动角、文化阵地等,具体标准可参照《2022年度全市工会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三)畅通渠道。推广使用市总工会“互联网﹢工会”网上建会功能,让基层少跑路;要在传统录入会员的方式基础上,适应并广泛应用省总“辽工网上入会”微信小程序,实现快捷入会。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在所属基层工会中广泛开展实操实训、常见问题解答等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可组建实名制系统、网上入会小程序培训小分队,到基层工会巡回培训、指导,确保实名制系统、入会小程序的有效利用。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县(市)总工会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推动将建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加强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社、民政、统战、网信、商务、税务、工商、统计、工商联等部门互动协作;加强与市级产业工会的协调联动。

(二)加强统筹,全力推进。在制定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清晰路径,明确方向,细化建会时间表,在重点建会盲区采取工作销号方式,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对推进难度较大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采取入企宣讲、会商座谈、服务引导等多种方式,集中攻关、逐一突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推进新就业形态群体等入会和企业、社会组织建会工作经验做法,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市)总工会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党委和市总工会汇报,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前,各区县(市)总工会要将附件2-6和建会入会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专项报告,通过沈阳市总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办公管理系统一并上报。


附件:1.2024年各区县(市)工会建会入会年度目标

2.2024年符合法规、文件规定的建会条件的各类法人单位数量统计表

3.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排查情况统计表

4.2024年度社会组织建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5.2024年度互联网企业排查情况统计表

6.2024年度入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2024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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