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业务指南>经审工作
 

沈阳市区、县工会经审组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图)

发布时间: 2016-02-24

“工会经审机构单设,人员按上级要求职级配备,经审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这是记者10月15日在“沈阳市区、县(市)工会经审组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获悉的。目前,沈阳市已有于洪区、法库县、辽中县总工会等3个区、县实现了同级政府编委批准,工会经审办组建工作。此项工作在全省区、县工会开了先河。

    近年来,随着区、县(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沈阳市区、县级工会经费总量大幅增加,工会经审组织肩负的审查审计监督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区、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制度建设,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成为工会经审工作面临的难题。

    今年以来,沈阳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区、县(市)工会经审办的组建工作。认真研究区、县工会经审办机构编制落实问题,经过艰苦的努力,此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会上,于洪区总工会、法库县总工会、辽中县总工会分别介绍了健全工会经审工作机构的做法。于洪区总工会健全经审机构后,完善经审工作程序,先后制定了10项工作制度;法库县总工会把经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中;辽中县总工会坚决攻克难关,落实“经审办”机构。

    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阁臣到会讲话。他提出,要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区、县工会经审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履行职责,提高经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推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审查审计规范、监督成效明显的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少凡文 陈曦摄)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职工之家 邮箱:syzghwz@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服务热线:12351
营商环境投诉邮箱:syszghysts@163.com 营商问题投诉热线:024-22852927 监督电话:024-24142099 监督网上信箱:szjgjw@sina.com
版权所有:沈阳工会网 辽ICP备10201748号-3 技术支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